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 能效“领跑者”遴选工作的通知
阅读次数:6138 发布时间:2020-10-20
陕工信发〔2020〕263号
各设区市工信局、市场监管局,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、市场监管局,韩城市工信局、市场监管局:
为促进工业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,推动制造业绿色高质量发展,根据工信部办公厅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“领跑者”遴选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联节函〔2020〕234号)通知要求,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度重点用能行业能效“领跑者”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实施范围
2020年度遴选范围包括钢铁、铁合金、电解铝、铜冶炼、铅冶炼、水泥、平板玻璃、原油加工、乙烯、合成氨、甲醇、烧碱、电石、焦化等14个行业。
二、入围条件
申请行业能效“领跑者”应满足以下要求:
(一)年能源消费量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独立法人单位;
(二)单位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国家标准先进值;
(三)按照国家标准《能源管理体系要求》(GB/T 23331)和《测量管理体系-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》(GB/T 19022),建立了能源管理体系、测量管理体系、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体系制度,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满足国家标准《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》(GB 17167)要求并已通过能源计量审查,建立了节能奖惩制度,已经开展或正在开展能源管控中心或能耗监测系统建设;
(四)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列入禁止、淘汰目录的落后用能设备和产品;
(五)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、环境事故或产品质量违法行为,且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;
三、组织实施
(一)符合入围条件的企业自愿填写能效“领跑者”申请报告。各市(区)工信和市场监管部门对申请报告进行审查后,于2020年10月28日前将申报汇总表和申请报告(纸质版一式五份)寄送至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(节能综合利用处),申报材料电子版(word文档)同步发送至zhuying1098@163.com。
(二)省工信厅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,择优向工信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推荐。
(三)具体申报表格及相关要求,请登录陕西省工信厅网站(http://gxt.shaanxi.gov.cn)“产业发展”栏目“节能综合利用”部分或工信部网站(http://www.miit.gov.cn)查阅下载。
联系方式:
陕西省工信厅节能处 朱 营 029-63915585
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 谢奇伟 029-86138368
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10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