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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:开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

阅读次数:2847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3-07-10     来源: 辽宁学习平台

2023年起,辽宁省将在畜牧大县和畜禽粪污资源量大县、粮食和经济作物主产区、生态保护重点区域,选择基础条件好、地方政府积极性高的10个县(市、区),开展粪肥就地消纳、就近还田补奖试点。

据介绍,辽宁省以县为单位构建1种至2种粪肥还田组织运行模式,带动县域内粪污基本还田,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绿色发展。日前,辽宁省农业农村厅、辽宁省财政厅印发《2023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方案》,明确每个试点县(市、区)要完成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利用试点面积10万亩以上,2023年辽宁省有机肥施用面积占比增加5个百分点以上。

实施范围方面,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、大连市金普新区、大连市瓦房店市、鞍山市台安县、丹东市东港市、锦州市义县、营口市盖州市、铁岭市昌图县、朝阳市凌源市、朝阳市北票市为2023年的试点县(市、区),粪肥还田实施地块仅限于耕地和园地,不含草场草地。县级人民政府是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工作的实施主体,鼓励创新机制、培育主体、壮大市场、连接种养两端,畅通种养循环,推动粪肥还田利用。

具体实施上,坚持“花钱买机制”原则,因地制宜建立粪肥直接还田的社会化服务有效组织运行长效机制。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带动,扩大粪肥还田利用社会化服务市场规模,引导专业化服务主体加大投入,提高规模效益,降低运营成本,确保经济可行,促进增产提质,形成良性循环。各试点要统筹资金资源加大对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的支持,吸引社会资本投入,形成工作合力。同时,积极应用新技术、探索新方式、推广好经验,努力构建基于粪肥流向全程可追溯的补贴发放与管理机制。

服务保障方面,辽宁省将加强技术指导,省级成立涵盖土肥、种植、畜牧和环保等行业有关专家组成的专家指导组,开展专家包片技术指导服务。各试点成立由相关技术单位牵头的技术指导组,负责技术方案制定、技术指导服务等工作,加强关键技术落实到位。